第A10版:经济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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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斐斐) 声称能代办大额信用卡,却将收集的银行卡信息打包贩卖。11月28日,刘某等4名“卡贩子”被惠济区法院一审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1万元不等。 刘某、赵某在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办理大额信用卡需要身份验证为名,收集受害人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卡等信息,加价打包倒卖给“下家”吴某,吴某又将信息层层转卖给李某和齐某(另案处理)。截至案发,刘某获利约1.32万元,赵某获利约1万余元,吴某和李某分别获利约1.9万元和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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