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6版:新郑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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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7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开展“冬季飓风”专项执行活动,第一天就实现了“开门红”,执结了一起涉案人员21人、执行标的70万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3年,河南杞县的梁某等21名农民工受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江苏一建)雇用,在该公司4180项目部工作。但从2014年,该公司开始拖欠农民工工资达一年之久,梁某等人多次向公司反映拖欠工资问题,均没有解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梁某等21人将江苏一建诉至新郑法院,请求依法追回拖欠工资及相应利息。 该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新郑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江苏一建承诺于2016年1月10日前付清拖欠梁某等21人的工资共计70万元。还款日期届满后江苏一建并未依约给付工资款,而是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梁某等人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研讨相关案情后,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江苏一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其法定代表人张某,责令张某在限定时间内按照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张某试图推诿扯皮,根据情况,执行干警用足用强各项执行手段,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将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更是警告张某,若其依旧不知悔改,不仅本人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公司信用、声誉也将受到严重冲击,公司相关财产也会被查封扣押后拍卖,以供偿还债务。 执行干警一系列执行手段让张某苦不堪言,为挽回公司声誉,张某主动联系案件承办人王现民说:“王法官,我诚恳认错,不应该失信于人,给我一周时间,我一定将欠款还清。”结果不出3天张某就筹集了70万元还清了债务。当王现民将一张张领款收据交给前来领款的梁某等人时,梁某等人激动不已,纷纷上前与王现民握手言谢,并赞扬新郑法院给予他们这些农民工的关怀,让他们倍感温暖。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刘熙玺 宋改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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