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他们的公益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快他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进程,经与交警部门沟通,近日,新郑市司法局龙湖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与107国道红绿灯4个路口和双湖大道与郑新路4个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在两个活动点,8名社区服刑人员头戴小红帽,身穿志愿服务红马甲,手拿小红旗,在交警的指导下,对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每当看到有越过停车线、闯红灯的行人,志愿者都会举起小红旗示意,提醒他们遵守交规,安全第一。在他们的耐心劝导下,越过停车线的市民都自觉将车退回到停车线以内,行人都等绿灯亮后再过马路,现场交通秩序井然。
新郑市司法局龙湖司法所负责人介绍,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今后,只要客观条件适合,在每周一至周五早上7:30~8:30高峰交通出行时段,龙湖司法所将继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公益劳动、义务宣传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既有利于自己的改造,又加强了人与人的沟通。”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某说。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激发他们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还可以带动更多的辖区居民加入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让他们用实际行动来回报家人、社会的关怀和宽容,顺利完成社区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新郑时报 李显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