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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L03版:航空港时报 聚焦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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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25日下午,随着法槌的落下,郑州市第一例适用48小时内(从传唤到案算起)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件结束了庭审,当庭宣判。 醉酒驾驶,不到48小时宣判 6月22日22时46分许,张某法在航空港实验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对其血醇检验结果为210.61mg/100ml,当事人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 6月24日,张某法被传唤到案。张某法对自己的行为追悔不已,并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办案民警请示航空港实验区公安分局领导后决定立即启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理。公安分局与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法院综合审判庭迅速开展联动,互通案情,完善证据和相关法律手续。6月25日10时许,该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过认罪认罚告知、提供法律援助等环节后,该案件于6月25日17时开庭审理,在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后,充分听取公诉人、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陈述,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法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刑。 速裁程序使诉讼效率大大提高 据了解,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布实施,首次将“刑事速裁程序”写入法律条文。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办案民警负担,航空港实验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帆带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主动对接实验区法院、检察院,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在航空港实验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 6月18日,航空港实验区公安分局召开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刑事案件速裁工作推进会。会上,公检法共同商议,将在刑事案件诉讼活动中适用速裁程序,充分利用犯罪嫌疑人从被带至执法办案中心,到拘留强制措施获批后送看守所羁押的48小时内,完成刑事案件从侦查至审判的全过程。 为便于速裁审判工作的开展,探索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和速裁审判法庭的“一体化”建设模式,由公检法抽调专人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集中联合办公,在办案中心设立简易审判法庭,建立侦查、起诉、审判快速联动机制,达到立案审判无缝衔接,庭审程序简化便捷的工作目标。 此次案件从嫌疑人到案、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全流程仅用了32小时,同原来近一年的案件办理周期相比,极大地加快了诉讼进程,提高了诉讼效率,最大限度地缓解基层警力不足、节省了警力资源。通过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减少了审前羁押,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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