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G05版:高新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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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1.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高新区。 2.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注意事项各位新人请带好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以及3张2英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请自备)。特殊群体请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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