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高新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8月8日,高新区交治办组织交警二大队、各办事处、“三室一庭”警察大队、城管局交通治理中队、停管中心联合开展辖区地铁站沿线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对违规驾驶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查扣拖移。
据悉,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已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主要顽疾。该专项行动由高新区交治办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自8月8日~10月8日,为期两个月,采取“不定时、无路线”的工作方式,对高新区石佛办事处、枫杨办事处、梧桐办事处全域;沟赵办事处、双桥办事处的科学大道、莲花街,以及须水河东路以东区域,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进行拖移,统一停放、管理。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给予20~50元不等处罚。
在整治的同时,高新区各办事处在重点路段划定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同时安排专人巡视,加大巡查密度,坚持流动巡查与错时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现象。当天,共计查扣拖移电动三(四)轮车20余辆。
记者 孙庆辉
高新时报 方宝岭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