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7版:新郑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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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5日下午,新郑市法院和庄法庭在和庄镇歹庄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法官变“坐堂办案”为“办案到村”,让审判、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近民意,受到基层群众好评。 2013年,新郑市和庄镇的冯某在新郑市某单位上班,负责新郑市某路段垃圾、杂物清扫工作,每月工资18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8月8日,冯某在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冯某受伤住院治疗,新郑市某单位停发冯某10个月的工资。冯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新郑某单位确认其与新郑某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补发10个月的工资。劳动仲裁部门维护了冯某申请诉求。新郑市某单位不服新郑市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向新郑法院提起诉讼。当天,经过双方质证、辩论,根据案情,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悉,新郑市法院和庄法庭针对辖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缺乏法律知识、缺少诉讼常识的现状,决定将该案巡回开庭到村委会,组织群众参与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参加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通过巡回法庭开庭,有了用法的意识,也学到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对于在生活中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新郑法院和庄法庭庭长李慧凤说,今后尽可能巡回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将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保证人民群众的诉求在家门口第一时间得到圆满解决,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真正传达到“最后一公里”。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左世友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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