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热线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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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王霞)把自己的银行卡租给别人,一个月给你400元;卖一张银行卡,给你800~1000元;开通网银或者开通U盾的银行卡,甚至可以卖更高的价格。遇到这种“好事”,你会心动吗?如果你照做了,就有可能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近日,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接连抓获10余名为电信诈骗售卖个人银行卡成为电信诈骗帮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这是我的卡,凭什么我自己不能买卖啊?!”涉案犯罪嫌疑人朱某宇叫苦不迭,在他看来,出售、租借自己的私人物品是正常行为,为什么就犯了法呢? 朱某宇和雷某志在一个网上兼职群里,看到出租或者售卖自己的银行卡,一个月也能收入400元~1000元,不禁心动了。殊不知,自己竟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电信诈骗团伙仅通过朱某宇和雷某志的银行卡就转账100万余元。 办案民警杨靖告诉记者,这些银行卡销售到诈骗团伙手中,不仅严重影响了信用卡管理秩序,还为诈骗团伙提供了作案工具。在大多数非接触性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转账、提现,从而逃避警方追捕。 目前,这10余名犯罪分子已被东风路分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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