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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L03版:航空港时报 聚焦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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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航空港区法制办在管委会官网发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周转房(保障公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印发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落实郑州市“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努力为航空港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确保广大人才能够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解决辖区内各类优秀人才临时周转住房问题。 周转房主要面向城市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工业及物流仓储企业、消防站所需各类人才供应。 周转房不得市场化、商品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周转房用途,不得转让、转租、侵占、损坏周转房,不得利用周转房从事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法活动获取非法利益。 记者 王军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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