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汪永森 实习生 刘地 通讯员 徐刚) 公司QQ讨论组内,“总经理”要求职员给“销售副总”打款22万元,职员照办后却被踢出了讨论组。发现遭遇诈骗的职员迅速报警,龙子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历时4个多月将22万元成功追回。
今年7月25日上午,职员李某上班期间收到公司QQ讨论组发来的信息,内容为公司“销售副总”与公司“总经理”讨论22万合同款的支付问题,“总经理”要求李某先把合同款付了,具体手续回头再补办。
看到“总经理”在QQ群内发出了指令,李某当即将22万元合同款打给了“销售副总”提供的账户,之后他却被踢出QQ群聊。
李某发觉异常后,立即向公司总经理的微信和电话确认打款事宜,此时才发现QQ讨论组及内部所发信息为诈骗分子盗号后所为。
李某迅速向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由于受害人报案及时,案发时间短,民警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好相关手续,第一时间将嫌疑人账号冻结,又通过近5个月的奔波取证,终于在12月10日将22万元成功返还给受害人。
年终岁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龙子湖分局提醒,如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尽快拨打110报警,同时要准确记录骗子银行账号、账户姓名,及时准确将骗子的账号和账户姓名提供给民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