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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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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技术转移转化,可申报补助,最高能补100万元。记者昨日从郑州市科技局获悉,我省开始开展对2018年度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 申报范围为: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已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属于上述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有二: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类补助(技术吸纳类补助),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类补助(技术输出类补助),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14日,报送地址为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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