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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05版:新郑时报 关注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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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7日,夏日炎炎,新郑市城关乡大周村村民李强从新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建武的手中接过了大红的不动产权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当天,由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住建局主办的新郑市城关乡大周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心社区交房即发证仪式上,39位村民同时拿到了安置房金灿灿的钥匙和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这标志着新郑市成为郑州市实现安置房“交房即发证”第一例,也标志着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迈上了新的台阶。 什么是“交房即发证”?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赵淑梅介绍说:“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在组织交房前,已提前介入,同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在交房时业主即可拿到不动产权证。目的是什么?目的就是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加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王建伟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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