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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新郑市慈善总会联合市公立人民医院开展“精准扶贫 健康新郑”慈善救助活动,凡新郑籍低保、低收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困难家庭中的乳腺癌或宫颈癌患者、尿毒症患者、心脏病患者(因冠心病、心绞痛住院期间行冠脉支架植入术的),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医疗费用经社保、民政等报销之后个人承担费用由双方项目资金予以救助,救助最高限额每人1万元,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 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凭本人(监护人)第二代身份证、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或低收入证、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救助对象住院证明、病历、收据票据等材料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办理。 记者 杨宜锦 新郑融媒记者 逸枫 富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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