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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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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国家医疗保障局于11日公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以通过申请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明确了协议签订的基本条件和流程。 两份文件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公众关注的“处方流转是否等同于网售处方药”,医保局有关负责人给出明确回答:处方流转与网售处方药并不等同,目前办法中规范的是符合规定的处方可以流转到实体药店取药或由实体药店配送的模式,而网售处方药的相关政策仍需再研究。 据悉,新的“两定办法”均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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