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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3版:TOP理财 看点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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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买了一笔理财产品还没到期,但急需用钱怎么办?不少投资者会选择去“理财转让专区”转让。不过,今后“捡漏”二手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将成历史。 近期,多家银行下架理财转让业务引发业内热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已陆续暂停或停止了理财转让业务。 郑报全媒体记者 倪子 理财转让业务下架 2019年前后,很多银行都上线了“理财产品转让”这一业务,主要以股份行和城商行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等10多家银行都曾推出过理财转让业务。当时理财产品收益率整体下行,这一业务不仅吸引了大批急需资金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产品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也引来不少投资者去“捡漏”,这种“转让者收益不损失,受让者获得高收益”的业务越加升温。 然而,近日多家银行却纷纷发布公告,表示将下架该业务。例如,浦发银行发布《关于停止理财产品转让业务的公告》,称因系统升级改造,于今年3月23日起,停止理财产品转让业务。 在此之前,民生银行也发布公告称,根据资管新规要求,需不断压降预期收益型产品规模,综合评估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决定自今年1月4日起,停止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含增利、翠竹等)转让业务。 业务模式或存在风险 所谓理财转让,即投资者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但存在流动性需求需要赎回资金,银行便允许其将理财产品挂单后转让给第三方,并为其提供相关的转让服务。 听起来似乎是买卖方“双赢”的交易,为何多家银行如今叫停了这项业务呢? 业内人士表示,多家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被监管要求下架理财转让功能,原因在于此种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特别是投资者适当性缺乏必要评估,因此从客户角度出发,要求各家银行各自下架此类功能。 目前产品逐渐向净值化方向转型,收益不再像过去一成不变,不仅会出现波动甚至极端可能还会不保证本金,因此在转让过程中,如何同客户做好充分的风险揭示很重要。 此外,尽管产品转让是客户单方向发起的,但是在撮合过程中,银行仍然要向另一方履行适当性义务。客户是否符合被转让产品的适当性评估要求,评估过程中一旦出现风险错配,并且收益也没有达到客户的预期,比较容易产生投诉和纠纷。 叫停对投资者来说影响有限 银行叫停理财产品转让服务,对投资者来说有什么影响? “其实对投资者来说影响有限,因为需要转让业务的投资者还是占少数。”业内人士说,虽然理财产品转让业务迎来降温,但也有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转让仍在正常开展,同时,大额存单转让业务并未受影响。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不能自由转让,意味着产品流动性下降,暂停转让后,将可能会影响银行长期限比如两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发售。对于已购买了长期限产品的客户,后续无法转让,流动性受到了影响。 面对目前的市场需求,若要规范开展理财产品转让业务,在业内看来,最重要的是要做好消费者的保护工作。银行规范开展理财产品转让业务,需做好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让客户知晓理财产品的收益会波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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