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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张梦) “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多亏了你们,这笔装修款才能这么快就拿到手里……”7月15日,在惠济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搞装修的方某从业主毛某那里拿到了3.5万元的装修款。 案情 不满意装修质量,业主拒绝付钱 2019年,毛某委托方某装修房屋,双方签订了书面装修合同,约定工程总价8.2万元,工期两个月。 毛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因装修细节问题有不同意见数次产生争议,随后毛某更是以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方某停工。 方某停工后,毛某一直未能支付剩余装修款项。 方某多次向毛某追要未果,将毛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毛某支付方某装修款3.7万余元。 毛某不服,提起上诉,郑州中院二审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毛某并未履行,方某向惠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 法官多番努力,工人讨回3.5万装修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毛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毛某则表示,其因方某装修质量有问题,所以才不履行。 执行法官遂对其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劝说其与申请执行人方某充分沟通,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面对面协商。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毛某与申请执行人方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毛某一次性向方某支付装修款3.5万元,余款方某自愿放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和解协议达成后,毛某当场履行完毕,该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法官 合同对装修质量等问题事先约定清楚 执行法官随后表示,因房屋装修涉及原材料、器具等的采购、安装以及整体设计、工艺等问题,法律关系复杂,容易导致纠纷产生。加之信息和专业能力的不对称,使得业主对施工方存在一定的不信任心理,更是加剧了这一现象。 为此,提醒广大民众,无论是委托专业装修公司还是亲朋好友装修,都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对装修预算、原材料市场价格等有个较为基本的了解,同时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施工方。 二要与施工方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并在合同中对容易引发纠纷的装修范围、装修价格、装修进度、付款期限、装修质量、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作出清楚明确的约定。 同时做好过程监管,对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增项、减项,如对主材、辅材品牌及型号的特殊要求,对施工工艺的特别需求,应当及时进行书面确认,必要时在合同中注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三要注意提高证据意识,对装修过程中双方签署的书面材料、往来的微信记录、短信记录、转账记录,房屋装修前后对比的相关视频、图片资料等,都要注意留存,从而在纠纷发生时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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