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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 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电商处了解到,该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纾困的通知》,明确对1~6月,企业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直播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推广,费用在3万元以上,且上半年有跨境电商经营业绩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最高不超50%,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3万元。政策申报从昨日开始,截至9月2日。 《通知》指出,申领企业须为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未纳入财政资金负面清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行业统计监测、行业预警、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 根据《通知》,申报单位向其所在辖区的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辖区商务、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后,于9月7日前联合行文报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需将企业申报汇总表附后,连同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PDF文档资料(同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共同报送。市商务局对辖区商务、财政部门报送文件审核后,市财政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如实申报,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缴拨付资金,并严肃查处。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政策宣传,应知尽知。对申报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另行设置条件。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规范、按时上报。确保尽快将扶持资金拨付企业,最大限度降低灾情疫情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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