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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刘晨阳) “感谢法官,我们小企业赚点钱不容易啊,特别是这段时间又赶上‘涝疫结合’,挣点钱就更难了,别看这钱不多,也够我们一段时间的开销了,特别感谢你们切身处地为我们着想,先后多次做协调工作,最终帮我们讨回了货款……”8月25日,领取全部1万余元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某盈公司的负责人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9年8月,某盈公司与某政公司签订供货协议一份,约定某盈公司向某政公司供应五金材料,货款两月结一次。合同签订后,某盈公司如约向某政公司供货,对方却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后双方经对账,某政公司尚欠货款17207.82元未能支付。 多次催要未果后,某盈公司将某政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政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某盈公司支付货款17207.82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今年8月,某盈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包法官考虑到当前受疫情影响,法院无法采取有效的线下执行措施,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灵活切换“线上”执行模式,一方面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明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劝说其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则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于8月25日将1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得以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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