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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对今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还本困难的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8月24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20条“硬核”举措将助受灾企业渡过难关。 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文 丁友明/图 郑州助企20条举措 ■支持企业维修生产设备 受淹设备按实际维修费用的30%给予补助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 ■支持企业修复重建生产场所和建筑设施 按照修复或重建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 ■支持企业租用厂房仓储过渡生产经营 按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50%给予补助 ■支持电力生产保障 对新启动运行机组按照平均发电负荷,给予每千瓦每天1元补助 ■支持商贸流通文旅企业重建 更换或维修受损的仓储物流及娱乐等设施设备,按实际费用50%补助 ■支持农贸商贸市场恢复重建和改造 按受灾情况和重建改扩建情况,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或10万元补助 ■支持连锁零售门店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 对其经营成本(房租、水费、电费、气费)进行补助 ■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缓缴住房公积金 ■加大信用贷款投放 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 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企业全免8月份租金,减半征收 9月、10月房租 ■加快退税和依规缓税 允许确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市场主体缓缴相关税款 ■缓缴社会保险费 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3个月 ■延续部分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 ■免收企业担保费用 免收8月份担保费、减半征收9月和10月担保费 ■设立融资担保灾后重建代偿补偿资金 对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按规定进行补偿 ■增强企业主体融资增信 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使用时限延长一年 ■加快清理政府欠款 确保在9月底前全部清偿到位 ■顺延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 顺延期限不超3个月 ■实行银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维护正常征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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