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6日19时许,接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通知,龙湖镇小乔村一民房因线路老化发生火灾,现场发现大量液化气钢瓶。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除已被消防救援大队搬运出火场的大量液化气钢瓶外,民房内还发现钢瓶、倒气枪、倒气泵、台秤等倒气工具,且附近发现运送液化气面包车。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附近另有一处液化气非法存储无证经营黑窝点。
经统计,两处液化气非法经营、存储黑窝点共发现50公斤钢瓶29只、15公斤钢瓶56只、12公斤钢瓶2只、5公斤钢瓶17只、倒气枪3把、倒气泵1台、台秤3台、非法运输车辆3台。
经现场勘查,以上两处液化气存储点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灭火器均已过期,操作间无任何压力检测装置、无任何防爆措施,不具备安全存储条件,部分钢瓶未定期检测,且大部分钢瓶已达报废年限,属于无证经营、非法存储液化气。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现场对液化气罐“黑窝点”依法关停取缔,并对现场查获的液化气钢瓶等涉案物品依法进行扣押取证,并转运至符合存放条件的液化气供应站临时存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是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年。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联合各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包括液化气在内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