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08版:中牟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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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9日下午,中牟县农委召开中牟大白蒜地理标志推广使用会议。会议由县农委副主任张春方主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县农委农业生产科、质量监管科、经济开发中心、产业发展科、中牟县冷藏协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据县市场监管局参会人员介绍,根据《地理标志保护规定》,中牟县已组织对中牟大白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国家质检局从2007年起就已经批准对中牟大白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但一直未进行大规模推广使用。如果实现大范围推广使用,将会进一步提高中牟县大白蒜知名度,提高老百姓种植大蒜的经济效益,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希望联合农委一起开展此项推广工作。知识产权科负责人对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并向大家展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他相关科室对文件细节进行积极讨论。 会议强调,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吃透弄懂地理标志使用的申报流程及相关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并号召相关企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申报。 记者 张朝晖 中牟时报 马沂峰 通讯员 姚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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