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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M08版:中原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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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老旧楼院各项设施如何维修,邻里矛盾怎么解决,停车位如何划分……去年10月,计划路12号院成立自治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们负起责任,讨论解决楼院中的各项难题。 “我们是老小区,楼院各项设施用了二三十年,三天两头出问题。以前只能找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时间长了都不好意思。现在有了自治委员会,自己商量着就能解决。”家住一单元的李女士高兴地说。 计划路社区书记张云培说,社区比较旧,像楼顶漏了、管道堵了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问题虽小很难解决。2021年10月,计划路12号院在计划路社区党委的大力推行下,在楼长基础上成立自治委员会,由热心社区工作的居民、离退休老党员、居民小组楼长等组成。许多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楼院设施维修、矛盾纠纷、划分停车位等问题,自治会能解决的现场就解决了,对无法解决的,自治委员会及时向社区反映。 “院子一单元门口的污水管网修复一事,当初自治委员会积极与社区的张书记和建设路街道的领导们协商并确定了修复方案。由办事处选择施工单位,费用1万元,分别由办事处、社区和12号院分摊施工费用,其中院子承担总额的20%即2000元。自治委员会协商的方案是:2000元平摊到54户,每户37元,事情就完美解决了。”自治会成员刘广欣说。 现在,居民自治委员会对社区的发展提出很多好建议。“自治委员会成员知道居民有什么问题等着解决。他们了解居民脾气秉性,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们正在总结经验,将这种方式推广,让居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规矩自己定。”计划路社区张书记说。 2021年“居民自治模式”在建设路街道计划路社区开始试点,计划路12号院就是试点之一,通过一个阶段的生动实践,效果初显。 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与管理中适当放权,让居民自己管理自己小区的事情,这不仅有利于发挥蕴藏在社区居民中的潜在力量,而且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增加理解。小区此前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矛盾纠纷不断等问题得到有效改观,一些群众提出的划分停车位、下水道清淤改造、暖气安装等困扰居民的老问题、老难题也得到有效落实。 自治模式将群众日常生活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群众更为直接地参与到社区管理服务中,加深了对社区各项工作的理解,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大到一栋楼、一个院落,小到一个单元,通过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帮互助等形式,共同维护院落卫生及治安环境,增强了居民间、居民与社区之间的交流,也让邻里关系更加融洽。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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