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07版:郑东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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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汉星路与徐庄街交会处西北角,总建筑面27739.0平方米,包括大法庭、审判室、羁押室、法官住房等功能用房。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域包括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为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高度重视,选派业务精干、作风优良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坚持计划先行、精细管理,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 记者 王阳 通讯员 李媛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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