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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05
“小积分”换出志愿服务“大效能”
“郑州市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激励办法的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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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积分”换出志愿服务“大效能”
——《郑州市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激励办法(试行)》解读
志愿者用积分兑换物品
积分兑换激励提升志愿服务效能

近日,郑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激励办法(试行)》,对志愿者星级认证、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和激励、保障支持措施等进行了系统规定。《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全市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建设,激发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主动性,促进志愿服务整体效能提升。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苏瑜 文/图

为文明城市建设注入持久动力活力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人们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事业倾情关心关怀,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7月23日在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给予更多支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办法》的印发,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办法》制定的依据,是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办法》的施行,是激发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志愿服务的参与热情、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是推进以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激励回馈、物质保障、技术支持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必将在全市范围内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推动形成全社会“我为人人”与“人人为我”的良性互动氛围,为文明城市建设注入持久动力活力。

依法、真实记录志愿服务时间

志愿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实际付出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志愿服务时间记录是对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真实反映,是志愿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并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记录。但在实践中,出现了时间记录不规范、存在一定随意性等问题,影响了志愿服务记录的公信力,不利于志愿服务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

《办法》明确,志愿服务积分是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依法真实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兑换获得的分值”。为确保其真实性和权威性,民政部门将依据《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单位和个人就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发现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使用虚假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投诉和举报;持续加大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和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抽查力度,重点检查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

志愿者星级认证是兑换激励的基本措施

根据《办法》规定,星级志愿者认证是施行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激励的基本措施。2012年,我市出台《郑州市星级志愿者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对一星至五星志愿者认证工作进行规范。郑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作为我市星级志愿者认证机构,统筹开展全市星级志愿者认证工作,严格认证标准,坚持“三公”原则,累计认证五星志愿者231人,树立了群众身边可亲可敬可学的志愿榜样。《办法》从10年认证实践出发,对认证规则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一星至五星志愿者的认证和备案机构,规范了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应急志愿服务和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志愿者服务时长的记录办法,畅通了对认证结果异议的救济渠道,将为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激励制度的良性运转奠定坚实基础。

《办法》以制度形式规范积分兑换领域

根据《办法》规定,志愿服务积分既可以兑换实物,也可以兑换服务。2011年,郑州市“绿城社工”探索建立了我市第一家“时间银行”,实施志愿服务积分兑换。随后,“雷锋超市”“时间益站”等承载积分兑换功能的载体不断创新发展,志愿者依托此类平台“存储”时间,并根据积分数量换取相应物品。随着实践的发展,运用“存储”的时间兑换等时长服务的功能应运而生且备受关注。《办法》明确将积分兑换划分为“积分换实物”和“积分换服务”两个范畴,明确以各级“绿城使者”志愿服务中心、站点为平台建立积分兑换阵地,并做出了“积分兑换站点在志愿者年老或需要帮助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兑换等时长的服务”“志愿者向确有困难且需要帮助的志愿者赠予志愿服务积分”的倡导性规定。

“玫瑰余香”计划涵盖6个层面激励回馈措施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2012年,我市正式启动致力于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建设的“玫瑰余香”计划,实施了涵盖政府礼遇、精神激励、政策倾斜、能力提升、物质奖励、资金扶持等6个层面的激励回馈措施。该计划得到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大力支持,实施以来,仅市级层面,累计3240人次优秀志愿者受邀出席黄帝故里拜祖大典、郑州市新春团拜会、春节联欢晚会等重大活动,享受政府礼遇;推选全国“四个100”先进典型20个,全省“四个优秀”先进典型96个,全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2434个;为提出申请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志愿者提供常规体检400人次,优先安排参加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开展的论坛、讲座、展览等活动100余场次,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提供话费和流量价值120000元,免费办理绿博园年卡400人次,免费提供地铁志愿者卡400张,提供高端培训机会46次;“郑州好人关爱慈善帮扶基金”救助重病、特困优秀志愿者16人次,提供救助资金5.3万元;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项目援助资金和“郑州市志愿服务项目援助慈善基金”共支持本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81个,提供项目资金800多万元。此次《办法》的出台,不仅固化提升了“玫瑰余香”计划取得的成效,多处倡导性规定更为今后激励回馈措施的进一步拓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保障支持措施

根据《办法》规定,在经费保障上,市本级,各开发区、区县(市)应将志愿服务管理经费分级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同时倡导各积分兑换激励措施实施主体依托慈善机构设立志愿服务基金,倡导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积分兑换等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在机制保障上,民政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郑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依据民政部门查处结果撤销虚假积分,并将信息共享至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积分兑换激励措施实施主体,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和管理台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4个试点城区为《办法》实施进行有益探索

为确保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切实可行,《办法》出台前,我市在高新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先行试点建设。4个试点城区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先试先行,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为《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做了大量努力。《办法》及其实体工作的落地、完善,必然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希望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积极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社会各界鼎力支持激励回馈措施的不断拓展,广大市民群众监督反馈机制运转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三标”为引领,聚力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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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343 2022-08-08 00:00:00 一 “小积分”换出志愿服务“大效能”KeywordPh——《郑州市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激励办法(试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