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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居民用气安全“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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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全面启动城镇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工作
为居民用气安全“加把锁”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城镇燃气覆盖率的逐年提升,极大方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但是,因为操作不当、使用不合格零件或软管老化等导致燃气泄漏发现不及时进而多次发生燃气事故,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消除事故隐患,新郑市印发《新郑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根据方案要求,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气工程,燃气具连接管必须使用金属软管。自9月1日至2023年10月底前,新郑市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自闭阀,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经测算,所需费用为240元,由市财政、企业、居民按照各三分之一比例承担,逾期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2022年12月底前,非居民燃气用户全部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并确保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根据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第九十九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孟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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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109 2022-08-26 00:00:00 五 为居民用气安全“加把锁”KeywordPh新郑市全面启动城镇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