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NEWS
河南成人高招报名9月14日启动
帮朋友照看宠物猫被抓伤 该不该赔?
叉车拖车造成车辆受损 北林路街道办回复了
淮河路、优胜北路、健康路部分路段今晚11点起停水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叉车拖车造成车辆受损 北林路街道办回复了

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董茜) 9月1日,“郑在办”媒体助政帮办平台收到市民李女士求助,称自己的车停放在金水区花园路140号农银大学家属院停车场内,却被人用叉车野蛮拖至花园路上,导致车身多处受损,还被交警贴了罚单。此事经报道后,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做出回复。

办事处回复拖车问题

1.本次事件中涉及的车辆停放场地并非小区内部区域,属于公共区域,且并非规划的停车场地,故不应在此长期停放车辆。

2.本次交通整治计划已通知学校与物业告知车主,其他所有车辆均已获知并将停放车辆开走,办事处已尽到通知责任。仅剩一辆车在通知后仍不转移,在非规划场地停放车辆且影响交通整治规划,办事处只得采取拖车手段。

3.拖车系第三方人员进行,车辆损坏系第三方拖车人员造成,且事发后办事处积极督促第三方人员配合车主进行协商与赔付。车主与拖车人员对赔付金额协商不一致,系其双方之间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办事处可进一步帮助双方协商。

车主称未有工作人员联系本人

记者昨日从车主处了解到,截至发稿,未有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协商此事。“从事发到现在,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施工方均未主动联系过我们。今天9点57分,我们再次致电北林路街道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正在忙,稍后回电。”李女士说。

此外,针对回复内文中提到的该停车场并非规划的停车场地,以及已通知学校与物业告知车主的说法,李女士一家并不认可。

“停车场是我们小区的停车场,装的有栏杆,有保安负责进出车辆的管理。如果这不是规划的停车场,到底啥才是规划的停车场?”李女士说,小区业主群和停车现场没有看到关于此次施工的相关信息,她和家人也没收到要挪车的电话通知。

此外,李女士称,事发后现场保安介绍,现场十几辆汽车也存在被叉车拖移的情况,但拖移距离短,均在停车场内,未造成相关损失。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1334110 2022-09-06 00:00:00 二 叉车拖车造成车辆受损 北林路街道办回复了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