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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黄河保护法今日起实施。昨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总结五年来全省法院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情况,明确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积极探索由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省内黄河干流的刑事和检察公益诉讼环境资源案件。 2021年11月,经最高法院批准,省高院撤销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在郑铁中院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成为继南京、兰州、昆明之后全国第四个专业化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区域由黄河流域扩展至南水北调干渠和淮河干流流经区域,形成“两横一纵”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框架。实施集中管辖以来,郑铁两级法院受理黄河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361件,审结2302件,案均审理天数为32.35天,比实施集中管辖之前82.53天减少50天。目前,全省18个集中管辖基层法院的环境资源法庭已经全部挂牌成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大保护格局全面推开。 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605件,判处犯罪分子4090名。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审结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645件,赔偿金额达1.09亿元,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00件。 省高院还与青海等九省(区)高级法院共同签署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黄河流域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打破过去“九龙治水,各管一段”,形成“流域一体,统一施治”局面。 黄河保护法实施后,省高院将通过专题研讨、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深化对黄河保护法的理解和适用,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任务,以一流的业绩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采取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漫画、法治故事、微视频、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推动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让保护黄河深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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