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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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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某广告公司为裁员不给补偿,将位于西安高新区CBD区域的公司,搬迁至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道子午峪的村子里。这里因通勤太长、生活条件不便,10多名员工主动离职,当然也就没有赔偿。然而才短短一周,“公司又搬回城里,还开始招聘”。 子午峪,又叫子午谷,是三国时魏延向诸葛亮建议通过子午谷奇袭长安的地方,如今这家公司的“子午谷奇谋”是为了逃避裁员赔偿。当地的劳动执法部门应该介入并调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近年来一些企业为压缩用人成本,逃避法律责任,想出了各种歪招怪招来逼走员工。从法律上说,如果双方之前没有约定上述办公地点,用人单位以所谓的“搬家”为由,迫使员工主动离职,构成了对双方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故意违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和员工的关系,不应是“算计”与“被算计”的关系,企业高质量发展,还须从长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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