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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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 位置不好找、标注不清晰、易抹除脱落……据媒体报道,很多食品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好找,老年人看起来更费劲。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亦有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统一标注方式,让消费者特别是更多老年人能够找得到、看得清。” 消费者购物前会不会看生产日期,主要还是因个人习惯而异。大家心里都明白,大多数情况下商店是不会销售过期食品的。考虑到这种心理,不排除有的厂家故意在这个环节制造困难,把印有生产日期的标签搞得非常低调。“见瓶身”“见封口处”“见包装”,媒体报道提到不少预包装食品标签对生产日期标注区域的说明过于笼统,跟消费者玩起“躲猫猫”。 不同操作背后的动机不一样,到底是不是为了掩盖产品生产日期这一敏感信息,倒也不能一概而论。站在生产厂家角度看,既然规定要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这就是一个不能省略的环节。而清晰一点或者模糊一些,不至于影响核心竞争力,况且,市场这么大,如果就你这一家搞这一套,消费者肯定不会买账。 有一些客观因素会影响生产厂家的决策。过去大家不太关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在这个环节主打一个低成本,呈现的效果好不好则不重要。如今,消费者比较重视这类信息,可对于生产厂家来说,如果要换一种标注方式,势必要在工艺环节上做调整,这就涉及成本问题。就像很多市面上的腌制食品,传统的包装形式并不方便,但厂家还是延续这种包装,原因无他,换一种包装,你要研发相应的技术,必然要投入,所以动力不足。 当然,无论有何种隐情,明确标注生产日期,让消费者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这是一种合理需求,需要得到回应。 站在消费者角度看,重视食品的生产日期,未必就是追求绝对的新鲜。15天的保质期,距离保质期还差个三五天你买不买?我想大多数消费者都不会太苛刻,食品刚上市,你就买到,那是临街的包子铺才能提供的新鲜。去超市买东西,多数时候都要做一定妥协。有些商家也洞察到消费者心理,对于一些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最简单粗暴的一种就是把它们放在较为显眼的最外层的展示位置,方便消费者选购;而对于刚到店的相对新鲜的食品,则会放在不那么方便拿的位置。 商家兜售新鲜度不一样的食品,往往会与消费者斗智斗勇,只要其还在保质期内,这都是很正常、可以接受的。当然,既然消费者有需求,那么,食品该如何展示生产日期,要实现何种展示效果,倒也真的可以考虑明确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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