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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盒岗位”不能“盲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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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盒岗位”不能“盲视”法律

□评论员 任思凝

9月10日,有网友反映,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届校园招聘中设置了一个“岗位盲盒”,岗位的工作内容、任职要求均没有提出。此举引发网友纷纷评论:“是不是还有薪资盲盒”“能不能提交简历盲盒”……9月11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一个具体的岗位,只是供求职者做意向岗位调剂用的。(9月12日正观新闻)

根据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回应,求职者每次可以投递三个岗位。如果其中一个岗位选择“盲盒岗位”,那么在其他两个岗位不合适的情况下,会有匹配公司其他岗位的可能性。

“盲盒岗位”,看似是用人单位的“贴心”举动,但是,这也引起很多人质疑——“盲盒岗位”真的靠谱吗?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要什么样的岗位、每个岗位有什么样的要求,应该提前就有规划,这可以精准地应聘到合适的人才,避免浪费彼此的时间和精力,也可以减少因求职者盲目投简历而增加的工作量。

对于求职者而言,自身有什么特长,具备哪些能力,喜欢什么样的岗位,自己才是最了解的。若是以“开盲盒”的形式投简历,可能会出现岗位不合适、能力不匹配等问题。这不仅是对自己职业生涯的不负责任,也增加了求职成本和不确定性。如此来看,“盲盒岗位”看似“贴心”,实则对双方都不可取。

细究之后不难发现,“盲盒岗位”也存在诸多隐患。比如,用人单位可能以“盲盒”为噱头,隐瞒薪资待遇、工作内容等重要信息,以此达到让求职者留下来的目的;安排求职者在不匹配、不合适的岗位工作,设置较长的试用期,作出一些无法兑现的承诺等。这就会造成信息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就业促进法》也规定,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而在“盲盒岗位”中,用人单位未明确告知求职者有关工作及岗位情况,也未向招聘平台提供具体的岗位信息等。显然,“盲盒岗位”招聘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盲盒岗位”不能“盲视”法律。对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对“盲盒岗位”予以关注,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完善相关规范,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权益;招聘平台也有必要加强审核,负起把关的责任;求职者面对“开盲盒”式的招聘,也要深思熟虑、保持理智,做出自己最真心的选择。

无论如何追求创意创新,企业招聘都不应偏离“人岗精准匹配”的核心。毕竟,只有把合适的人才,放在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岗匹配,才能有效发挥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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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765 2024-09-13 00:00:00 五 “盲盒岗位”不能“盲视”法律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