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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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乌兰浩特市微分享”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8日,有网民发视频称“在店门口张贴招聘信息,被相关部门要求‘接受处罚’”。9月19日,城管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已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按照城管局的说法,罚款是误解,封手机号也是误解。这就让人费解了:城管人员究竟说了些什么,造成女子这么大的误解?而且城管局一开始回应说要罚款,基本也证实了女子所说的话,怎么到后来就成了“误会”?官方通报并未消除人们的疑惑,反而引发更多质疑:执法过程中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误解”?执法人员有没有经过培训?因执法不当带来负面舆情、有损政府形象要不要追责?所以通报不是结束,而是一个起点,是真正说到做到柔性执法的起点。希望类似事件今后真正可以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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