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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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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一公司发布一则通告,称有4名员工擅自离岗,有人离岗长达16年,引发关注。据《新京报》报道,涉事企业为国企,除上述4人以外,还有另外12人擅自离岗。经筛查,这16人工资为零,已再次通知他们返岗。 16年不上班还给留职,我们很多人想都不敢想,可在一家国企,竟然不是个例。据企业相关负责人称,公司年年通知这些离岗的员工,可他们并不搭理。公告发布两天了,只有1人取得联系。说实在的,这么任性的员工,还留着干吗?作为一家国企,对员工好到没有底线,就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公告里称,如果4人未在限期内返岗,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意思是不是说,如果他们能够及时返岗,就还能继续工作、既往不咎了?可这样公平吗?这些人多年不在岗却也不被清理,始终占着编制,并正常享受着养老保险。值得追问的是,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是公司制度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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