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近日,广东一女子在家中生产一名女婴,家属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院方表示,按照规定,需要出具亲子鉴定报告,医院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此事引发网友热议,认为亲子鉴定的规定有添乱之嫌,医院这样做似乎在故意刁难。 其实,把亲子鉴定作为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前提条件正体现了医院的严谨,既能防止涉婴违法事件的发生,也能更好保护母婴权益,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近年来,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但仍然有个别地方存在让产妇在家生产的传统风俗,这容易导致新生儿出现不必要的健康风险。而没有医务人员在场还存在更多法律风险。婴儿出生缺乏“见证人”,生育过程就存在作假的可能,“代孕”甚至贩婴等涉婴违法行为就有了操作空间。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重要法律凭证,出具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