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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情况。聚焦“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到2025年,全省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林权登记“不变不换” 在开展林权登记工作中,我省主要采取“不变不换”等措施。 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原林业部门依法颁发的林权证认定有效,权利不变动的不要求群众换证。对已登记尚未发放到权利人的林权证,未经法定程序,不随意收回和注销。对林权权利人以原林权证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存在权利交叉重叠、权属不清或证地不符等问题或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情形外,不要求群众先换证后办理。 同时,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抵押权人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林权抵押存续期间,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沟通一致申请换证的,无需解除原抵押登记。 下一步,我省将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林权类审批、交易与登记信息实时共享,持续提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 推动采伐管理更灵活 我省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采伐管理从“严控限制”向“放管结合”转型,既保障生态安全,又激发林业经营者活力,实现“山有主、主有权、权有责、责有利”的改革目标。 简化审批流程,实施分类改革。针对农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的小额采伐活动,实行“承诺即批”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可将采伐审批权限委托给乡镇进行办理,减少县级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 打破限制,扩大经营自主权。积极推广“按经营方案自主采伐”政策,林业经营者可依据经批准的5~10年森林经营方案,自主决定主伐年龄和采伐方式,取消“一刀切”的年龄限制。探索“备案制”管理模式,针对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权属为其他的短轮伐期人工商品林,试行采伐备案管理,经营者按森林经营方案和年度计划备案后即可实施采伐,强化事后核查与信用监管。 破解林业融资难问题 针对林业产业周期长、融资难、见效慢的问题,我省将采取“财政引导+金融创新+政企协同”的模式,着力破解林业融资周期长、成本高的难题。 营造林财政补助方面精准化。对造林、抚育分别给予不低于400元/亩、200元/亩的补助,公益林按16元/亩·年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林业贷款项目提供不高于1%的年贴息率,并通过以奖代补、保费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将林业资金支付等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同时,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与绿色金融,深化政银企合作与扶贫等协同。 此外,在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更好打通“两山”转化通道方面,积极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做大做强森林“粮库”,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新模式,培育森林康养等新业态。 记者 李宇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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