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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观点·声音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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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报道,四川遂宁船山区某单位公职人员孙先生,近几日利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送外卖,引起不少网友讨论。7月23日,遂宁市纪委工作人员回应媒体:“我们这边已经了解到这个事情,后续情况建议以官方通报为准。” 对此,有人表示支持:“不偷不抢,不贪不腐,自食其力,有何不可?”有人则表示反对,认为“和失业人员抢饭碗不地道”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跑网约车、送外卖等需利用业余时间且不影响工作,提前报备并获批准。孙先生是经单位批准同意,开始下班后兼职送外卖。可见其并非擅自兼职,而是经过了法定程序。那么,网友们在讨论此事时,就不能忽视规则。因为公职人员在业余时间就是普通公民,有权利通过兼职增加收入改善自己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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