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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3版:中国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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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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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  日期: 2008-04-01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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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早就有个“许霆”案

  当事人父母到广州听审判

  在昨天的庭审中,有一对来自云南的老夫妻何见贵、孟小月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他们特意从云南千里迢迢赶来广州旁听许霆案的宣判,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儿子何鹏有着与许霆一样的遭遇,早在7年前,被当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云南许霆案”的主角叫做何鹏,是何见贵、孟小月的儿子。案发时是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学生。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2001年3月2日、3日何鹏持账面金额只有10元的金穗储蓄卡到云南省民族学院的ATM上查询存款余额。因云南省分行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造成ATM失控,查询未果。何鹏即按键输入取款100元的指令,ATM如数出款,何鹏见状又连续按键6次,取出现金4300元。

  次日上午,何鹏再次持金穗储蓄卡到其他7台ATM上,连续取款215次,共取现金42.53万元,两日共取42.97万元。当日下午,何鹏将钱送回陆良县马街镇家中藏匿,并在返昆明途中打电话通知其母到农业银行陆良县支行挂失。返昆后何鹏以其同学伏某名义存入交通银行7300元,以朋友金某名义存入4.7万元,又购买了手机等物品挥霍。法院据此判决何鹏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后何鹏上诉至云南省高院,结果维持原判。此后,何鹏的父母亲多次向法院、检察院申请再审或抗诉,但均不被受理。

  据《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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