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锐
在近日的深圳“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的表现存在着比较鲜明的对比。有的代表在分组审议上积极建言,也有个别代表在分组审议上缺席、迟到,甚至在其他代表发言期间看报纸、打瞌睡,甚至“开个会都要请他两三次”。(新闻参见今日本报A21版)
打瞌睡是人的自然生理反应,一味苛求似乎显得有些不近人情,设若把探讨对象缩小到民意代表这一特殊人群,缩小到“两会期间”这一特定时空范畴,宽容或者漠视都将成为一种不负责任。“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哈欠连天,恐怕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本性可以解释的了,在笔者看来这更是制度在打瞌睡,是体制的失灵在纵容一张张憨态可掬的“代表小憩图”不断涌现。
让我们稍感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开始积极起来,“抢着发言”的现象也时常见诸报端的“两会花边”。但细想一下,代表委员“抢话筒”之类之所以具有新闻性,也正说明其少之又少。而更多的代表委员还是“永远沉默的大多数”,或者便是仓促上阵的那“几百字的寥寥数言”。积极起来的代表固然值得赞许,但靠良心发现与个人自觉“积极”起来的代表们又有什么能让我们放下心来呢?
面对代表委员“打瞌睡”的现实困境,有人又不得不开出“专职化”的药方,祭起“加强监督”的大旗,殊不知这样“人云亦云”的难题求解只会让民意表达的制度病灶积而不发,越积越深。笔者的观点是,代表委员的“瞌睡虫”只有民意表达制度的全盘重构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厘清权力来源的顺位方式,民意代表的产生原本就应该是自下而上,而绝不能再延续自上而下的圈定与任命,不能再容忍如此高比例的官员代表与荣誉代表占据民意表达的位置——那些刚开会就开始着手准备“载誉归来”的代表们实在可以休矣!
有人说,打瞌睡的代表委员们让会场外的很多选民不自觉地处于“失聪”、“失明”和“失语”的状态。笔者以为或许并不是这样,这说不定恰恰是把他们安排到会场上的某种意志希望看到的效果。权力来源的铁律是无情的,谁给予他们这样的职位,他就会对赐予者负责——希望你得过且过,希望你睡眼惺忪,希望你不要添乱。有时候,媒体其实是冤枉我们那些不联系选民的代表们了,因为连他们自己都尚且不清楚是谁选举了他们,请问如何联系,又跟谁联系?
真正的民意代表,应当来自于广袤社会的各行各业,应当代表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而这一切,要靠真正来自于选民一票一票的权力授予,要靠代表自己本身就是选民利益共同体的普通一员。至于代表的所谓个人素质,至于我们一再呼唤的所谓“负责任的心”,都将不再成为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