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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不得借公共资源坐收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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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不得借公共资源坐收渔利

  □朱永杰

  针对当前部分普通高中不顾禁令仍在暗中筹备招收复读班的情况,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再次下文重申,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同时支持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参见6月18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公共教育资源,是指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这些资源的形成非一日之功,而且,因为历史原因,学校公办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三六九等的格局,有的学校炙手可热,有的学校门可罗雀。就是诸多高低不一的门槛,滋生了当今众多的择校乱象,严重扰乱和破坏了教育公平的底线。

  不论哪一级哪一等学校,毫无疑问,它们占有的公共资源都属于纳税人,是纳税人花钱把它们建起来养起来的。它们理当为纳税人提供公平教育机会。否则,就于情不通,于法不容。

  教育作为民生问题的主要内容,恰恰在公共教育资源利用方面问题多多。笔者居处附近有个公办幼儿园,外面看来像个宫殿,据邻居说,要想让孩子进去,除了拉关系走路子,还要缴纳5万元赞助费,每学期学费是1万元。可以想象,在这里当老师,待遇会怎样,在这里当领导,好处会怎样。一方面是财政供养着;一方面却狮子大开口,天价费用照收。这是什么行为?

  可惜,类似的占据公共资源,并以此大发横财者比比皆是。

  本来,公共财政养大的所有公共资源,皆属全民所有,绝对容不得各种以公谋私的行为。可这种天生的理论始终停在纸上和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正如本文开头所引用的,“针对当前部分普通高中不顾禁令仍在暗中筹备招收复读班的情况”,山东方面才再次下文。可悲就在这里,一边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较量(毋宁叫做“伎俩”),一边是苦口婆心地发文念叨,最终也不过是你说你的,他做他的,大不了,罚款了事,反正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罚来罚去,遭殃的还是学生和他们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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