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口:25万;事件:当地一名村支书被人刺杀。当地有48个村组或单位、20996名成年人签名,请求法院对杀人者从轻量刑。(12月2日《中国青年报》)
法治天空下,这种私力救济分外刺眼
插入死者心脏的刀,让我们瞥见法治天空下隐藏的那个人们选择私力救济的“乡村江湖”。或者说,我们其实一直知道“乡村江湖”的存在,只是一般都选择性地忽视。直到每每被这类血淋淋的新闻逼得退无可退,才头皮发麻地正视它。
一个18岁的孩子,为何选择如此血腥的方式来抗争?我们能猜测或许是他母亲以上访寻求救济,却身陷囹圄的现实刺痛了他;或是李世明的霸道却得不到惩处让他忍无可忍。
公力救济不抵之处,私力救济必然繁盛。而且他们寻觅的救赎之道,只会是自己最信任的方式。以血还血以眼还眼等暴力野蛮的方式,在这些人看来却是最简单最有效率的方式。哪怕为此陷入牢狱之灾甚至以生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在法治天空下,我们怎么面对这种暴力盛行的私力救济的“乡村江湖”?邱果果
“非正常死亡”岂无“非正常原因”
史学家吴思《潜规则》之《恶政是一面筛子》篇中这样说:“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由此不难理解,何以李世明的所谓“名声”在当地官方的眼里会是另一番天地!下水西村村委会整理的一份材料表明,在李世明任职的17年内,他获得过无数荣誉,治下的下水西村获得的集体荣誉更是数不胜数。显然,李世明是一个“捞油水”的“能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独“捞捞”不如众“捞捞”?!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何以几十个村民家庭集体上访举报李世明毁林,该案也被当时的吕梁行署林业局批复定性为“特别重大案件”,但也未见李世明伤到毫毛,倒是上访村民之一的李来柱反被以涉嫌毁林处刑事拘留。根据当地警方提供的数据,2000年以来,在这个1600余人的村子里,就有12人被刑事处罚或判刑,24人被行政处罚——不少村民证实,这些人中,大都和李世明有过节……
被杀者和杀人者的辩护律师均认为,此案有着“深层次”的原因;“深层次”的原因何在?在我以为,案发之地的吏治环境,实在令人忧虑!于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