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豫川(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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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一名在校大学生在网上发帖说,在学校举行的一场实验考试中,监考的男老师强制要求多名女学生暴露隐私部位参加考试。同学们反映,考试的女生个个都要脱衣服,而且考试中无明显过错的同学也要去补考,而补考的项目还是腹股沟淋巴结触诊,全部要脱光裤子,否则考试成绩记为零分。(7月26日人民网)
这样的考试耸人听闻。笔者孤陋寡闻,对于医学教学也不是很清楚,但对把考试混同于“体检”的教学行为深表怀疑。学校的态度也证明这不是一次正常的教学活动,而是流氓行为。这件事情通过网络曝光后,于小华所在学校对这起校园猥亵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已将于小华调离了教学岗位,并给予他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处分,而且还要求于小华向当事人道歉。
表面上看,于小华猥亵的是这些参加考试的女生,实际上他猥亵了中国教育。这样的行为,不是一次纯个人行为,是打着高等教育的旗号进行的,如果是非教学活动,恐怕这些女生是不会逆来顺受的。于小华在猥亵这些女生的同时,无疑也对中国教育进行了猥亵,使中国教育蒙羞。
此外,这也是对中国法治的一次猥亵。于小华对女生进行“裸体考试”,是明目张胆公开进行的,我们的法律此刻不仅没有约束住流氓,也没有保护好女生,这是法治的悲哀。如果不是当事人在QQ中揭露,这件事可能根本就不会被追究。迄今,也没有看到法治在这件事上的态度。
尽管这些难为人师的衣冠禽兽行为仅为个案,但我们还是应该从教育本身找找原因。像大学生被“裸体考试”,这样的奇闻恐怕在成熟社会很难发生。
所以说,于小华的行为,远已超出正常的职务行为范围,仅仅“调离教学岗位,给予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显然不够,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应该是一起少有的猥亵女性行为,其恶劣程度及张狂,举世罕见。这样的人,开除公职应该是起码处理,执法机关调查清楚后,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