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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骂”校长,该不该“停职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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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骂”校长,该不该“停职停薪”?

有此一说

网名“扬缓”的杨老师是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中心小学的一名女教师,这两天她“摊上大事了”。该校叶校长认为她在学校微信群里说了一句“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是指桑骂槐,骂了自己,于次日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对此,叶校长回应称,自己有权作出“停职停薪”决定,既然当校长,就有权处理学校的人、财、物。(12月3日《华商报》)

只因为微信群里说了一句“开会让狗咬了一下”,这名教师被所属学校校长“停职停薪”。校长声称自己有权作出“停职停薪”决定,但揆度现实,学校并非校长的私产,对一名老师进行处罚,更要依据相关法规与法律。从新闻中来看,就算网名“扬缓”的杨老师微信群里骂的是校长,也只是她和校长的民事纠纷,用不着上升到“停职停薪”的高度。

对当事学校校长而言,应该胸怀宽广一些,不能说同事微信群有疑似骂自己的牢骚话,就去处罚这名同事。校长这个职务,是公职。以公职作泄私愤的决定,无疑与相关纪律要求不符。如果说校长认为这名女教师所谓的“开会让狗咬了一下”破坏了学校正常工作,那也应该提请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在没有证据和结论之前,学校方面不能着急作处罚决定。毕竟,作为利益攸关方的校长,既是当事人,又利用全体教师行政会议充当裁判,有违行政处罚的公平原则。

校长有没有自己的名誉权?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说网民“扬缓”真的骂了校长,他可以主张自己的名誉权被侵犯,通过制度渠道,要求网民“扬缓”道歉。那种见风就是雨,仅凭疑似骂自己的网言网语,就对对方实施“停职停薪一周”的做法,不是在保护自己的名誉权,而是在将事态扩大化,在一个更大范围的舆论场,把自己以及学校的公共形象置身于一个尴尬境地。

市场经济时代,劳动者人人平等。无论是校长还是普通老师都该遵守相关法律。教师骂人有没有错?当然有,教师应该以积极沟通来解决问题。同样,校长也该加强沟通,倾听民意,哪怕是教师的“牢骚话”。因为小问题搞成大事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更损害了学校的公共形象。

□晚报评论员 杨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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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423 2015-12-04 00:00:00 五 老师“骂”校长,该不该“停职停薪”?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