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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期,人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通知》,新郑市人社局仲裁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为认真做好该项工作,新郑市人社局仲裁院专门安排一名人员作为服务平台的管理员,并快速准确建立调解员名册和基层调解组织,随后为每个组织分配账户、设置管理员。在平台框架结构建立的情况下,仲裁院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的管理员及时录入调解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实行“日通报”制度。 目前,新郑市的15个乡镇已经全部建立基层调解组织,67名调解员基本信息也全部录入完毕,“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已经全部就绪。下一步,新郑市人社局仲裁院将切实发挥平台调解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新郑时报 李显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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