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07版:中原时报 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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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期接到市民反映称“棉纺路街道辖区四厂家属院内122号与121号楼顶,存在两处彩板结构房,用于饲养鸽子,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棉纺路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并协调执法中队赶到现场核实勘察,确认存在违建事实,并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相关责任人并未在期限内自行拆除。按照中原区治理违建办公室相关要求,并考虑到安全问题,决定依法予以拆除。 9月7日至8日两天,棉纺路街道联合执法中队组织30余人,对中原治违督办单2844期问题:国棉四厂家属院内122号与121号楼顶用于饲养鸽子的彩板结构房违建进行拆除,共拆除两处彩钢结构简易房,共计约60平方米。 记者 张改华 通讯员 张继凯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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