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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担保小心“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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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你来还
替人担保小心“一字千金”

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法官,这个钱不是我借的,为啥要我还?”被执行人方某因为在担保书上签字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方某始终觉得有些委屈,但义气归义气,法律责任必须承担,成年人终究还是要为自己的“义气”埋单。昨天,中原区法院对外发布了该起案件。

案情:

为“义气”埋单,替朋友偿还31.5万元

事情还得从多年前的一次担保说起。2017年5月,崔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马女士借款20万元,并请朋友方某为自己提供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崔某却拒不还款,马女士将两人诉至法院。经调解,崔某愿意偿还借款及利息,方某愿意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调解生效后,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马女士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李静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发现崔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但该房产抵押金额过大,即使拍卖也难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方某名下有多套房产。基于此种情况,执行员在对被执行人方某名下其中一套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的同时,和崔某、方某联系,督促二人尽快想办法履行还款义务,但二人都没当回事。

沟通中,方某表示:“钱不是我借的,当时在担保书上签字,纯粹是因为朋友义气,这钱应该由借款人本人偿还。”对此,执行员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后的法律后果、主动履行后可向崔某追偿等相关内容。

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执行员准备将方某的房产纳入司法拍卖程序,方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愿履行义务,一次性支付马女士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1.5万元。

法官提醒:

盲目担保,可能友情钱财两失

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要综合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应当理性思考,避免“义气”用事,本来帮朋友是个好事,可是如果盲目担保,不仅会失去朋友,还可能失去钱财,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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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379 2022-08-09 00:00:00 二 替人担保小心“一字千金”KeywordPh朋友欠钱,你来还